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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明确“惩戒权”让教师有了敢管的底气

         

摘要

广东率先在全国通过立法,明确赋予教师“惩戒权”,这个广为关注的话题终于尘埃落定,下一步将实施具体操作.在传统印象中,教师的形象从来和戒尺密不可分,然而,当有媒体鼓励“将戒尺还给老师”,呼吁赋予教师“惩戒权”时,老师们却纷纷表示:你敢给,我可不敢接! “戒尺还老师”的呼声不断,赋予教师“惩戒权”声声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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