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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思考

         

摘要

@@ 经营者股票期权(Executiv Stock Options,以下简称ESO)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将股票期权引用到企业机制中用以对激励对象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委托方(企业股东)与受托方(企业经理人员)长期博弈的结果.所谓ESO,是公司给予经理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行权价格(即股票期权合约的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并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所购入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90年代以来,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纷纷进行ESO制度的试点,开始探索ESO制度在中国的有效实现形式.由于对于ESO制度的内在机理不熟悉,加之外部配套环境不完善,大大削弱了ESO制度应有的激励效果,当前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还不够完善,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也明确表示对上市公司推行ESO制度持支持态度.本文将结合ESO作用机理,就我国为推行ESO制度而应当优先解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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