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

         

摘要

cqvip: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民族工作关系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涉及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兼职委员名单事宜通知如下:一、市民委实行委员制,是做好本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民族工作情况,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