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8〕25号)、《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教职成〔2018〕4号)、《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教职成〔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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