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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摘要

2019年以来,天津市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3875处,解决了一大批河湖水环境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日前,天津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决定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将清理整治范围延伸至农村河湖﹑实现全覆盖,通过持续清理整治﹑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实”,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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