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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法律适用——以相对人的信赖保护为重心

         

摘要

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显然属于法律漏洞,应该用法律解释方法予以补充.冒名处分行为与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均不完全相同.但冒名处分行为与代理都是解决法律效果归属的问题,可以根据目的性扩张,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则解决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的效力与法律效果归属问题.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护所有权人的财产安全,而对善意第三人及交易安全的保护是例外,选择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时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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