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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银行重整的法律模式选择——银行法中的银行重整与普通破产法中的银行重整之比较

         

摘要

新的企业破产法确立了我国银行重整以普通破产法为主,辅之以行政法规的模式.在对比银行法中的银行重整与普通破产法中的银行重整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建立特殊银行法下的银行重整,借以扭转我国银行重整无法可依,以行政手段大包大揽的畸形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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