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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改革视域下水生态环境治理路径探析——以浙江省长兴县为例

         

摘要

河长制是我国在河湖管护和水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的创新性实践.在河长制协同治水的基层运行过程中,仍存在政府缺乏一定奖惩激励机制、河长自身河流治理经验不足、共治格局仍待完善等一系列现实困境.破解这一现实困境的重点在于深化河长治水的体制机制创新,其中必要的奖惩机制是基础保障,完善行政问责制是必然要求,多主体协同治理是关键举措,加强舆论引导是思想引领.运用多种创新手段,推动河长制从全面覆盖向全面见效的转换与落实,从而实现由长兴模式到中国模式的转变,并积极促进我国实施河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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