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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公布程序中的“时间差”现象——由《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公布日期之争产生的思考

         

摘要

cqvip:关于《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的公布日期,存在着"2017年11月22日"和"2017年12月6日"两种不同的认识,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公布"概念的差异性理解。在我国的立法语境中,"公布"不作通常的"广泛告知大众"之意,专指"法律的确定"。由此,常见立法表达"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正当性面临着所立之法"尚未公开即付诸施行"及"法律效力溯及既往"的质疑。化解该质疑的治标之策是恪守令状中的"公布日"和法律的实际"出版日"的同一性,但论及治本,则应改立法的即日施行为指定确切日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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