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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的农地融资担保规则

         

摘要

农地融资担保规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大要点,但农地融资担保规则尚未制定集中的制度规范,《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均包含相关规范,需要通过对比和解释加以明确。“两权分离”情形下的承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和“三权分置”情形下的受让人的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在体系定位上都是抵押权;以《民法典》第410条为基础,二者均不可协议折价,前者的实现需要适用拍卖或变卖方式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第3款进行一次性流转价款清偿或经营收益清偿,而后者的实现可直接适用拍卖或变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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