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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房的概括无效及司法矫正——基于裁判法学和法律发现的理论思考

         

摘要

基于我国现行政策,人民法院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房的合同纠纷一般认定无效,此谓概括无效.而调研表明,其政策适用的社会效果并不理想."1999依身份禁买令"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单边利益的保护为基准的,这一方面过度干预了出卖方处分其私房的自由,另一方面也侵害了基于缔约信赖利益的买受方的合同权利,引发了更多的连环诉讼、反悔性诉讼.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居民的身份已经逐渐弥合,身份变迁、一户多宅、混合身份的共有财产分割、拼合买卖关系的分离等疑难案件都要求法官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房的合同认定有效.鉴于司法矫正过程中的漏洞发现和司法规则的生成,我们建议立法者按照"政策-实践-立法"的模式,尽快创设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房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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