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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中网络课程开发的著作权问题

         

摘要

计算机进入教育教学领域,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计算机辅助教学(CAI),即教师利用计算机设计的课件,对教学过程中的某些知识点进行演示,使知识点易于直观表现和理解。这种状态仅仅把计算机当作教学辅助手段来加以运用,实际上并没有引起传统教育理论和教学模式的变革。第二个阶段,是在互联网诞生以后,多媒体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造就了虚拟学校。虚拟学校是实施远程教学的第三代远程教育机构。虚拟学校远程教学的核心单元即网络课程。所以,从计算机辅助教学而发展起来的教学课件,不能与目前所称的网络课程等同。教学课件是对一个或几个知识点实施相对完整教学的辅助教学软件,网络课程作为远程教学的基本单元,则是“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境”。因此,网络课程将充分发挥网络的多媒体性和存储量大的特点,完整、系统地表现一门学科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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