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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不当得利制度在近代的形成与展开

         

摘要

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财产法中居重要地位.直到近代,各国民法中仍无统一的不当得利规则.荷兰民法在格老秀斯自然法思想的影响下,整合罗马法中的各种返还财产诉权,最终率先形成了一般的不当得利规则,对于现代民法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著录项

  • 来源
    《法学》 |2011年第5期|109-116|共8页
  • 作者

    刘言浩;

  •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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