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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程序性审判监督的反思与改善——以现行司法改革背景为视角

         

摘要

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案件内审、案件督办、案件请示、案件发改沟通协调等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针对个案进行监督的非程序型审判监督形态持批判态度,然而,这些个案监督方式的非程序审判监督形态却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审判实践中广泛存在并兴盛发展。如此反差,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个案监督方式的非程序性审判监督生存的土壤,剖析其被批判的深层次根源。特别是在现行倡导"审判独立"和"司法公开"的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个案监督方式与这些法治理念格格不入,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公正的效能。而会议指导、法官培训、制定文件、案例指导等针对类案进行监督的非程序型审判监督形态则顺应独立、公开的现代法治理念,能为审判公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针对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关系的司法改革必将摈弃或改良个案监督方式,非程序性审判监督的运用重心将会从个案监督方式向类案监督方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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