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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在先'践行'四种形态'——辽宁省台安县践行'四种形态'工作综述

         

摘要

cqvip:近年来,台安县在持续深化“三转”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用纪律的全覆盖,填补“好同志”与“阶下囚”的空白地带,构建最前沿、最严密的防御体系。 一是坚持宣传在先,为党员干部敞开“学习之门”。“四种形态”的核心在于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为此,台安纪委监察局把抓好“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的宣传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提高党规党纪知晓率的前提基础,

著录项

  • 来源
    《民心》 |2017年第1期|18|共1页
  • 作者

    崔艳阳;

  • 作者单位

    台安县纪委;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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