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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的企业良心

         

摘要

首首富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这一 词源于企业,英文简称CSR,它的具体含义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首富的形成都是以企业作为载体,因此首富即企业家也应该具有自身社会责任感。在18世纪英国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时候,企业就已经出现,但是传统意义上并未出现企业社会责任这一理念,在企业不断发展实践的过程中,首富即企业家所领导的企业责任感仅仅局限于企业家本身的道德行为观念,首富所领导的企业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感这一理论说法最早源于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理论,他认为:“一个社会通过市场能够最好地确定其需要,如果企业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在18世纪末期,许多西方首富的企业责任观逐渐发生了一系列细微的概念,具体表现为首富企业的企业家们把资金用于捐助穷人、学校和教堂,以此提升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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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商业》 |2016年第14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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