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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探索

         

摘要

贯彻监察维纪''''说服劝导、组织查办、纪律惩治、立案侦办''''四类管控形态,展示了纪律条款严于法律框架、维护纪律必然在执行法律之前的思维脉络,彰显了抓前抓微、违纪必究的模式,充分发扬了教育感化、挽救于人的思想情怀。现阶段,我国国营企业在具体实施监察维纪''''四类模式''''的环节中尚表现着某些缺陷,比如对这一监察维纪的四类模式理解不深刻,党的管理职能明显弱化、两类职责执行不到位,具体实施的手段策略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等。基于此,国营企业需重点落实两项职责,编制道道防线,将纪律管控的四种模式完善构建并实施有效运作,推进整体强化治党持续迈向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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