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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路径选择

     

摘要

社区矫正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该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而社会力量的参与则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社区矫正任务的内在要求。我国的社区矫正从2003年起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试行两个阶段,目前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宁波是全国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城市,2004年率先在鄞州区进行规范化工作试点,2007年在全市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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