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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市区被征地人员就业的若干意见

         

摘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了促进市区被征地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区被征地人员就业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求职愿望的经批准"村改居"的原行政村居民;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和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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