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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之基

         

摘要

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全过程实践特征的历史性结合,是由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机理构成的必然性所致。民主本源性问题的中国解决方案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发生、发展的制度密码。我国选举制度的价值仅在于授权而同政策选择无直接关联,政策选择是建立在广泛有序的政治协商和参与基础上,是人民民主必然走向"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党的领导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动力量和根本政治保证,它通过观念、组织、体制等三方面的支持和保证作用塑造现实政治过程的人民主体性;广泛有序政治参与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这一实践形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形态在本质上是同构的,人民民主制度所蕴含的"全过程"必然性与广泛有序政治参与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概括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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