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政坛》 >三明市两级法院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帮助特困群体

三明市两级法院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帮助特困群体

         

摘要

7月份,永安市人民法院与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永安市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实施办法》。今后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债权尚未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可从民政部门申请领取一定数额的特困救助金。该办法规定,执行救助金来源于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属应急性的社会救助。申请执行救助金的对象只限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费且生活不能维持最低标准的案件申请人。执行救助金的申报程序,应由特困当事人先提出申请,并提供经济困难的书面证明材料交由法院审查,再由民政部门最后审批决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