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第三方支付领域恶意投诉的规制

第三方支付领域恶意投诉的规制

         

摘要

随着移动应用场景的拓展和线上线下产业的加速融合,第三方支付行业已成为我国极具前景和竞争力的行业,支付安全关系着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但近年来,利用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漏洞,恶意投诉行为迅速蔓延至第三方支付领域,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牵制行政、司法资源,社会危害性巨大.对此,应确立“经营者轻微违法不罚+限制恶意投诉人”的二元规制模式,以适应性监管思路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具体而言:赋予并认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控处置权限,并留出相应的容错豁免空间;构建统一、专门的投诉数据沉淀、分析及动态管理系统;建立恶意投诉人黑名单,并对名单成员发起的异常投诉进行标记预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