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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制度效果显著

         

摘要

承德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探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思路。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2007年该县实行了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制度,凡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由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并制定了《承德县政府采购财务核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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