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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趣味批判概念的“媚俗”

         

摘要

日常意义的“媚俗”显然是一个贬义词,通常用来批评那种有意迎合、巴结庸俗、低级趣味的艺术行为。朱光潜曾经把“文学上的低级趣味”概括为十种:对侦探故事的过度偏爱;以刺激欲望为目的的色情描写;离开艺术而欣赏黑幕即对残酷、欺骗、卑污事件的偏爱;风花雪月的滥调或“雅到俗不可耐”;装腔作势、油腔滑调、卖弄风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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