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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在这里一站式完成——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常驻道路交通法庭

         

摘要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工作实际,加强与同安交警大队合作,先行先试,于2009年11月12日成立我国首家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它整合了行政、司法、医疗、保险等社会资源,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与非诉讼工作的良好衔接,在同安区内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的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一系列程序都可以在这里一站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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