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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安全事故逃匿或瞒报将从重处罚

         

摘要

一年内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或瞒报谎报……以上这些行为从今年10月起都将被从重处罚,甚至可罚"最高值"。国家安监总局7月27日公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已审议通过,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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