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求是》 >看得见的正义——论司法公信力建设

看得见的正义——论司法公信力建设

         

摘要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人民法院保障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和维护司法中的信任关系,树立司法权威,实现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