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水运管理》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背景下我国所作的履约准备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背景下我国所作的履约准备

         

摘要

通过对比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要求与我国最新立法规定、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船员集体谈判机制,以履约准备为考察视角,提出现阶段我国所做的工作准备:制/修订海员相关法律规范,构建和完善包括海员在内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探索和建设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顺利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依据《MLC公约》要求,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共同签署《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海事主管部门发布履约准备工作通知,对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和签发作出具体安排 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批准和实施公约的条件,有关部门应加快批约进程,完整、善意地承担国际责任,提升国际地位,掌握海运话语权,进而推动我国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