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科学辑刊》 >浅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与量的规定性

浅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与量的规定性

         

摘要

正 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具有它自身的质和量。只有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质和量的规定性,才能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质上同其它性质社会区分开来,在量上同社会主义发展的其它阶段区分开来。但是,目前在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时,许多文章没有区分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其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种意见:(1)不发达和不完善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在于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完善。(2)区别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区别开来的特征,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3)社会性质和发展程度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它的发展程度还处在初级阶段上,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