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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中执法风险的防范

         

摘要

新的水土保持法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较原法加大了对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强制手段和法律执行的可操作性.为用好新法、防止在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中“自伤”,执法人员除了要学习好水土保持基础专业知识和水土保持法外,还应加强对程序法和证据规则的学习,更关键的是从办案实践中提高办案水平.为规避和防范执法风险,从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办案实践两个角度就容易被执法人员忽视的几个问题,如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时要满足客观、全面、主动及时、依法的要求,执法人员在送达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时要注意直接送达方式方法、实行公证送达等谈了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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