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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行'三制'管理探讨

         

摘要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已势在必行,根据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项目法人制可采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集体组织负责和股份公司负责、专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形式,招标投标制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设备材料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建设监理工作的重点是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当前监理的重点阶段是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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