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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课程标准下重构学校审美教育评价研究

         

摘要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版)》提出艺术课的学习评价应涉及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多方面,应贯穿艺术学习的全过程和艺术教学的各个环节。当下,部分小学艺术课程教师,仍然存在重知识轻实践的观念,缺乏对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忽视教学评价对学生的作用,造成学生的艺术课程学习兴趣不高,学生的美育水平发展迟缓。由此,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与艺术个性,坚持以评促学、重视表现性评价、坚持多主体评价等教学评价原则,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善功能,从而真正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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