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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教师工作量问题

         

摘要

一、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应积极主动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的数量,它包括教学工作量、职务工作量和规定活动量。即: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职务工作量+规定活动量.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应担任所任学科教学任务的课时量。德教(86)26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教师任课每周12~16节,职业高中参照普通高中标准执行。鉴于职高教师新课较多,备课量大的实际情况,以平均每人每周13节课(其中新课7节),每节新课补贴一课时的备课时间推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定为20课时/周。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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