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姻中介,是提高社会生活质量所需。婚姻中介的市场化运作趋势,已是客观实际存在。婚姻中介活动中的无序、混乱,已非一日,社会反应强烈,必须认真加以治理。然而,对于婚姻中介这种为促成两性之间缔结婚姻关系服务的,很特殊的中介活动,怎样定位?由谁审批、营理?从业者如何诚信展业?确实需要在实践中努力研讨和探索。显然,要规范婚姻中介活动,负有管理职能的政府民政部门,无疑要起到责无旁贷的主导作用。本刊上期刊发上海市政府,市民政局规范婚姻中介的记者专访后,反响很热烈。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婚姻管理处肖登峰处长向本刊推荐的沈阳市民政局的文章,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的以真思考,切合实际,很有见地,值得研读。引起我们特别主注的是,针对目前实际存在的那种认为“加入WTO后政府对社会事务管得越少越好”的观点和倾向,作者结合婚姻中介给予了明确的辨析,这对于如何培育规范发展我国其他领域的中介、经纪业,也有深远启迪作用,这值得经纪人市场主营部门和业务主营部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