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35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2435篇;相关期刊243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全国法院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等;实体公正的相关文献由360位作者贡献,包括陈光中、李慧、沈德咏等。

实体公正—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52 占比:2.75%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12435 占比:97.24%

总计:12788篇

实体公正—发文趋势图

实体公正

-研究学者

  • 陈光中
  • 李慧
  • 沈德咏
  • 于杰
  • 彭勃
  • 高一飞
  • 魏文彪
  • 何家弘
  • 俞金宇
  • 冀祥德

实体公正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雷磊
    • 摘要: 司法人工智能具有人类法官不可比拟的优势,但也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即无法应对不确定性,不具有人类常识常情,以及无法进行价值判断。司法人工智能的基本运行逻辑是基于历史数据基础上的预测,既包括基于类案裁判之历史数据的同案预测,也包括基于法院或法官个人裁判历史数据的个性预测。在同案预测中,司法人工智能有助于实现司法统一,但不一定能实现同案同判或依法裁判意义上的形式正义,更可能与实质正义相矛盾。在个性预测中,“法官画像”的现实主义逻辑可能与实体公正背道而驰,“买卖法官”的商业偏好逻辑必然侵蚀程序公正的理念。因此,司法人工智能无法实现司法公正,目前它的合适定位就是司法裁判活动的辅助手段。
    • 杨智博
    • 摘要: 连续犯的法理基础本是为了避免对行为人科处严苛的刑罚,保障实体公正,诉讼经济只是在适用连续犯时产生的附随效果.但是,我国不少司法机关却错将诉讼经济作为连续犯的法理基础,为了加快案件审理的速度,宽泛地认定连续犯的成立条件,反而可能会不当扩大连续犯的刑事处罚范围,加重被害人的刑罚,与连续犯的法理基础相背离.而且,由于连续犯本质上是数罪,认定为一罪时需要进行规范判断,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又可能会不当减轻行为人的刑罚,或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发生.鉴于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大量的数额犯、多次犯及情节犯等犯罪类型,无须通过连续犯的概念即可将数罪以一罪定罪量刑,已经大为减轻了司法负担.适用连续犯用以减轻刑罚又与累犯、常业犯等犯罪的理念相抵牾.为了维护实体公正,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废除连续犯的司法适用利大于弊.如果同种数罪不属于数额犯、多次犯等犯罪类型,原则上应予以数罪并罚.
    • 高静云
    • 摘要: 司法程序是法治的构成要素,1932年的陈独秀案则是民国时期司法程序如何落实的一个生动个案.陈独秀案系一位著名的前共产党人经由普通法庭公开审判之第一大案,因其特殊地位而引起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关注.案件的"对象"(法院和司法人员)和"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谓做到了"在法言法".陈独秀案之后,司法程序不再完全只是摆设,民众的法制意识也逐渐得以加强.
    • 郭功波
    • 摘要: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但在现实中司法的不公正却时常发生,到底实现司法不公正的“瓶颈”是什么?怎样做到司法公正?本文从“可持续的法官”的角度进行了理性的探索。全文共 8600 字
    • 陈靓
    • 摘要: 民间习惯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采用民间习惯的方式解决纠纷在结果上深得人心,相较与司法而言,在程序上则缺少公正。
    • 郑曦
    •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裁判中运用的现实风险(一)对公正价值的冲击令人感到恐惧的是,倘若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者预先将自己对于司法裁判中某一问题已有的"刻板观念"(stereotype),例如针对某一特殊群体如同性恋、性服务从业人员的歧视观念或针对某一类案件如家暴案件、性侵案件的特殊情绪,加入到特定人工智能程序而运用于司法裁判中,则可能在运用此种模式化程序大大加快案件审理进程的同时导致对实体公正的损害,甚至导致错误裁判。
    • 孙辙; 张䶮
    • 摘要: 法官行为公正是连接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过渡性环节,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感受的最直接来源.本文认为,要完整把握司法的公平正义,在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论体系中,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外,还应当增加"行为公正"作为司法公正的"第三种样态".本文就行为公正的内涵、内部实现途径和外部实现途径进行了理论探讨.
    • 孔令勇
    • 摘要: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价值问题是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基础问题.效率价值、程序公正价值及实体公正价值构成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多元价值体系.审前程序的整合、审判程序的简化以及诉讼期限的缩短是效率价值的具体表现.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充分尊重以及诉讼当事人的实质参与是程序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控辩双方不可围绕特定罪名进行协商以及量刑协商不可突破法定范围则是该程序实体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然而,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价值与价值之间难免会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为了实现刑事速裁程序的三种价值,尽量避免价值之间的冲突,应当树立效率价值优先原则以及保障最低限度公正价值原则,以保障该程序在新的立法体系中更为顺畅地运行.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