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价值
诉讼价值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1年内共计19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管理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8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3224篇;相关期刊126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等;诉讼价值的相关文献由215位作者贡献,包括展中华、林树锦、高洁等。
诉讼价值
-研究学者
- 展中华
- 林树锦
- 高洁
- 冀祥德
- 刘希希
- 孙山
- 孙长永
- 张显伟
- 易利娟
- 易玉琦
- 李亚可
- 李霞
- 杨磊
- 王木欣
- 王桂玥
- 王超
- 王远峰
- 邵明
- 陈永生
- 马俊
- 丁娟
- 丁延松
- 丁灿辉
- 万毅
- 于同会
- 付小雷
- 伦朝平
- 何得选
- 何继业
- 佘川
- 傅贤国
- 关文军
- 冉瑞燕
- 冯丹
- 冯艳昭
- 刘伟
- 刘向红
- 刘善春
- 刘少军
- 刘少夫
- 刘延炀
- 刘昂
- 刘晶
- 刘楠楠
- 刘淼
- 刘盈
- 刘绍敏
- 刘艳芳
- 刘芙
- 刘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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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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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应当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予以考量.为了更为细致地考察实体与程序因素对民事诉讼制度建构的影响,还必须对实体维度和程序维度的各个具体面相予以分析考察,因为即使在同一雏度之中,不同的面相对诉讼制度的建构亦有着不同的影响.在同一维度之中,各种因素之间还存在着紧张关系,例如,在程序维度中,各诉讼价值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除此之外,基于实体和程序之间的立场差异,实体与程序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紧张关系.因此,在建构诉讼制度之时,必须注意妥当处置这些紧张关系,以实现程序法的工具价值,并在实现其独立价值的过程中寻求其衡平.尤其是在现阶段,民事诉讼法更不能因为对其独立价值的追求而忽视工具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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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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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程序正义理论适用于对抗性司法程序,对于新出现的协商性司法程序不具有完整的解释力。所谓协商性的程序正义,属于一种基于结果控制而实现的诉讼价值,被裁判者自愿放弃了无罪辩护权,也放弃了部分诉讼参与机会,却有可能对诉讼结局施加更大的影响,甚至直接塑造和决定了量刑结果,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实体收益。据此,我们可以透过协商性司法制度的实践,提炼出一种协商性的程序正义理论。协商性的程序正义,是指对协商性司法程序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而协商性司法程序则是一种通过控辩双方的对话、协商和妥协来决定诉讼结局的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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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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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法院是党和国家深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为适应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相对传统诉讼模式,互联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有独特的优势,其专业性、便捷性、高效性特征明显.与此同时,互联网法院也有严肃性下降、亲历性变差、可控性降低等不足之处.在传统诉讼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的环境下,互联网法院需借助传统诉讼文化、诉讼价值的影响,不断完善改进,探索出独特的互联网诉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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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筱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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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权利与权利载体的分离等特点决定了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中难以完整举证证明侵权行为及损害后果.控制证据方利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妨碍应当完成的证明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违反诉讼诚信的行为,阻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亦损害了被妨碍一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从而威胁到民事诉讼的结果公正.针对知识产权诉讼特点,在特定情形下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旨在"避免通过证明责任作出判决"的技术以实现实质的诉讼公正.虽然相关部门法对证据妨碍排除作了规定,但具体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路径,司法实践通过个案的探索作进一步梳理与探讨,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的认定,发挥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平衡"证据天平"作用,从而促进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实现其程序及实体正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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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雪映;
李瀚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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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速裁程序的司法适用初步构建起认罪认罚制度下诉讼程序新体系,即繁简分流的梯度程序体系,然而其对于效率目标的实现却被正义和秩序要求所限制.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新样态,理应在刑事诉讼价值框架中发展和完善.在对速裁程序存在问题和刑事诉讼价值理论学说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将速裁程序置于诉讼价值平衡论下对相关缺憾进行价值问题转化.以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动态平衡为前提,整体深入探究诉讼活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关系,从结果层面确认实体正义超越程序正义之理论和实践可能性,并依此探究速裁程序相关问题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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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
颜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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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是刑事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捕诉关系有“分立”和“一体”两种工作机制。建国70余年来,捕诉关系“四合二分”,呈现出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情势。本轮检察机构改革中,捕诉关系分合论争激烈。捕诉分合之争本质上是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在检察机关内部权属分配问题,并未改变各自权力属性。“捕诉一体”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效率价值需求强烈背景下的办案机制供给侧改革,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目的实现路径变化背景下的办案机制调整,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模式多样形态转变背景下的工作机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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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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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价值问题是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基础问题.效率价值、程序公正价值及实体公正价值构成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多元价值体系.审前程序的整合、审判程序的简化以及诉讼期限的缩短是效率价值的具体表现.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充分尊重以及诉讼当事人的实质参与是程序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控辩双方不可围绕特定罪名进行协商以及量刑协商不可突破法定范围则是该程序实体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然而,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价值与价值之间难免会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为了实现刑事速裁程序的三种价值,尽量避免价值之间的冲突,应当树立效率价值优先原则以及保障最低限度公正价值原则,以保障该程序在新的立法体系中更为顺畅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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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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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子诉讼是信息革命的产物,学界当前有关电子诉讼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对其中涉及的微观问题的发现和应对,而缺乏对电子诉讼本源问题的探讨.这导致相关讨论或者因过度强调“电子”因素而无视一般的司法规律,或者因忽视电子诉讼与传统诉讼的本质性差异而固守工业时代思维.我们应当回归到对电子诉讼深层理念、价值和原则的讨论:电子诉讼应当坚守“当事人中心主义”的诉讼理念;程序效益应当成为电子诉讼首要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应恪守的价值底线,程序自由则应作为重要的价值保障;在此基础上,应当塑造信息安全和电子送达有效性两项全新的诉讼原则,同时应当对传统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处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协议管辖原则的意涵进行重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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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丽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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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罚金刑法律监督包括罚金刑适用法律监督和罚金刑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分别属于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本文在阐述罚金刑法律监督诉讼价值的基础上,分析了罚金刑适用和执行中存在罚金滥用、难以执行等问题,以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存在的监督理念滞后、制度设计缺陷和机构配置不尽合理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强罚金刑法律监督工作,本文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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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之芳
- 《2003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
|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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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价值是诉讼制度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因而诉讼价值的有无和大小是评判一项诉讼制度存在之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标准,也是我们比较和借鉴国外诉讼制度时一个重要的考量尺度。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国外保释制度诉讼价值的分析,论证借鉴该制度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机制的进一步科学、民主和文明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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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
李喜和;
赵艳
- 《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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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证据开示引出刑事证据开示的涵义后,从四个方面对刑事证据开示问题进行阐述,第一方面探究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渊源和发展趋势,意在借鉴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典型作法;第二方面分析我国刑事诉讼的现状,意在指出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的缺陷;第三方面论述我国设立刑事证据开示的诉讼价值,与第二方面共同说明为什么我国要设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第四方面是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设立,回答了我国怎样设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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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予
-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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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唯一法律监督机关,无疑是和谐社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践行者.作为检察机关重要职能部门的公诉部门,如何在和谐社会的框架下落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成为司法实务中一崭新的课题.笔者认为,良性、有序地合理扩张检察机关的不诉裁量权,是在和谐社会框架下司法人性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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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予
-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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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唯一法律监督机关,无疑是和谐社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践行者.作为检察机关重要职能部门的公诉部门,如何在和谐社会的框架下落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成为司法实务中一崭新的课题.笔者认为,良性、有序地合理扩张检察机关的不诉裁量权,是在和谐社会框架下司法人性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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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予
-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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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唯一法律监督机关,无疑是和谐社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践行者.作为检察机关重要职能部门的公诉部门,如何在和谐社会的框架下落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成为司法实务中一崭新的课题.笔者认为,良性、有序地合理扩张检察机关的不诉裁量权,是在和谐社会框架下司法人性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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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予
- 《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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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唯一法律监督机关,无疑是和谐社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践行者.作为检察机关重要职能部门的公诉部门,如何在和谐社会的框架下落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成为司法实务中一崭新的课题.笔者认为,良性、有序地合理扩张检察机关的不诉裁量权,是在和谐社会框架下司法人性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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