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0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06篇、专利文献2121篇;相关期刊142种,包括党政干部学刊、法学、法律适用等;
实际履行的相关文献由223位作者贡献,包括李吉坤、刘亚梅、孙良国等。
实际履行
-研究学者
- 李吉坤
- 刘亚梅
- 孙良国
- 张婕
- 张碧翠
- 徐博翰
- 朱萍
- 杨进涛
- 江李会
- 王素侠
- 王茂祺
- 莫万友
- 赵霜红
- 赵飞
- 辛国栋
- 邵东华
- 郁清清
- 闻渊
- 陈奇伟
- 陈立虎
- 龙著华
- CAI Rui
- 丁慧
- 之其
- 于旭坤1
- 任胜君
- 伍天云
- 何晓凤
- 何杰峰
- 何辉利
- 余怿
- 余烨
- 侯兴奇
- 倪凌军
- 傅宁人
- 傅建伟
- 冀放
- 冯东风
- 冯秀艳
- 刁其怀
- 刘书臻
- 刘京柱
- 刘华
- 刘娜
- 刘媛媛
- 刘广
- 刘廷华
- 刘文义
- 刘旭华
- 刘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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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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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租赁中的承租人因自身风险领域内原因,继续使用租赁物对其无效用之情形,不能通过《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摆脱合同拘束,使用租赁物系承租人享有的主要权利而非义务,支付租金义务不符合580条第1款的三种情形。不能用减损义务证成承租人的解除权,出租人有权主张继续履行时,其并无损害,减损义务无适用余地。承租人合理的做法是请求出租人同意转租,再通过诚实信用原则课以出租人在无正当事由下不得拒绝承租人转租的义务,若出租人不同意转租,该义务不适于强制履行,此时可适用第580条第2款。承租人转租失败或出租人有正当事由拒绝转租的,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合同,该规则能促使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对解除条款进行充分协商,降低嗣后解约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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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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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约方解除权本为我国司法实践和学说理论发展出的规则,而《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则是该规则的立法表达.违约方解除权是履行障碍抗辩制度的加重规则,其赋予债务人相较于抗辩权更为强力的救济即解除权.一方面,违约方解除权可以化解合同僵局,促进资源流通整合,体现了效率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它防止债权人利用合同僵局不正当地损害债务人利益,并鼓励双方善意合作,因此亦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是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规定,其并非继续性合同重大事由终止规则.违约方解除权也应当与法定解除权截然区分.违约方解除权的适用一方面以履行障碍抗辩事由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则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债务人非恶意违约和债权人不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要件.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合同进入返还清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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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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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约方解除权本为我国司法实践和学说理论发展出的规则,而《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则是该规则的立法表达。违约方解除权是履行障碍抗辩制度的加重规则,其赋予债务人相较于抗辩权更为强力的救济即解除权。一方面,违约方解除权可以化解合同僵局,促进资源流通整合,体现了效率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它防止债权人利用合同僵局不正当地损害债务人利益,并鼓励双方善意合作,因此亦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是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规定,其并非继续性合同重大事由终止规则。违约方解除权也应当与法定解除权截然区分。违约方解除权的适用一方面以履行障碍抗辩事由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则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债务人非恶意违约和债权人不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要件。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合同进入返还清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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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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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已实际履行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主张重大误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行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结合行为人的实际损失情况,在行为人真实意思保护和交易稳定之间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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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鲁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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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签订着一份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本文对当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出现违约时CISG中规定的常用法律救济方法进行分析。结合CISG规定,分析"实际履行""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三种法律救济方法各自的特点,并分析三者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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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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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14年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琐事与邻居王某某发生争执并撕扯,撕扯过程中张某某用拳头打王某某面部,致王某某两上颌骨额突骨折,两侧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案发当日,被害人王某某到某派出所报警。10月20日,王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张某某和王某某签订调解协议,张某某赔偿王某某人民币2万元,但张某某未实际履行,公安机关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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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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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赌协议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中常见的一种新型投资协议.《九民纪要》第一次对它进行了规定,但有关对赌协议的现有法律规制还存在缺乏明确立法、监管不够完善以及实际履行范围过窄问题.对此要在现有法律中添入对赌协议相关内容,完善其监管特别是信息披露制度,并就对赌协议实际履行范围进行适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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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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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同发轫于罗马法,实际履行制度在如今各个立法例中却以不同的规范模式存在着.这看似迥异的规范模式背后,实际存在统一的理论:实际履行并不具有普适性,这种救济方式对特定财产之债和不作为之债具有很高的价值,但对于种类之债和行为之债则效用不大.以该理论为依据,实际履行制度本就存在“一般”和“例外”两种基本规范模式.大陆法系国家选择的是一般救济模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采纳的是例外救济模式,国际统一合同法虽做了折中,却仍属于一般救济模式.两大法系的模式选择之差并非偶然,乃系国内历史因素作用之结果.我国在继受实际履行制度时曾在“一般”与“例外”间徘徊,但最终还是选择了一般救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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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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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效率违约制度自介绍到我国以来颇受争议,由《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对适用效率违约的条款先增、再改、后删、又变可见一斑.基于对效率违约大量案例的分析,及与我国传统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虑,可知效率违约是符合我国合同法多元价值取向的,其可在标的物为可替代物的商事合同中与实际履行协调适用.故值《民法典》编纂之际,应通过科学设计将效率违约制度引入合同法,以完善我国违约责任承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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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建兴;
刘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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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央地分权格局形塑了中国政府职能履行的“委托一代理”模式,地方政府成为政府职能的责任主体和实际履行者。与此同时,该模式下纵向治理面临的难题不断凸显,其中以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执行异化为主要表现,成为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一个基本矛盾。相应地,中央政府迫切需要增强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以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