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1年内共计443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4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1178篇;相关期刊192种,包括四川劳动保障、劳动保障世界、中国社会保障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保障国际论坛等;社会保险关系的相关文献由256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编辑部、刘桂艳、方芳等。
社会保险关系—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1178篇
占比:99.14%
总计:51621篇
社会保险关系
-研究学者
- 本刊编辑部
- 刘桂艳
- 方芳
- 付奉义
- 刘业林
- 王雪梅
- 于法鸣
- 何平
- 刘贯学
-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 华迎放
- 周善
- 孙雯
- 展雪娜
- 张云筝
- 张小建
- 李文中
- 王晖
- 王玲
- 罗冬军
- 肖振邦
- 胡代霞
- 褚福灵
- 远峰
- 郑东亮
- 金志奇
- 陈锋
- 马玲
- 黄金光
- Eliane
- 一柳
- 丁实
- 丁怡
- 严明安
- 乔学慧
- 于丽平
- 于启田
- 于荣
- 付诚
- 伍强
- 何玉珠
- 余沪高
- 佟欢永
- 傅琼
- 储晖
- 冯增权
- 冷建荣
- 刁春燕
- 刁金英
-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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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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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情形下,劳动关系既是劳动保障执法的边界标志,也是社会保险关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具备三大要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认定劳动关系的三大要件中,第一要件是主体条件,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具备相应资格:第二要件在学理上称为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第三款在学理上称为组织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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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瑶;
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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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公民生存、分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我国社会保险法从附属于劳动法到独立成法,体现出社会保险法有别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它属于特别行政法的范畴.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应从社会保险法致力于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出发,注重制度的协调性和权利保护的有效性,对于社会保险权利的救济方式的设计,应坚持社会保险制度的特别行政法属性,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的社会保险纠纷部分区分出去,遵循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在现有司法体系下明确社会保险纠纷行政解决方式,并在我国法律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选择性地借鉴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逐步建立起独立严整的社会保险纠纷解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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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2月25日)沪府规[202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新体制、新机制下取得新成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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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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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指出,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可见,保障与改善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各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任务目标.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业务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确保社保事业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国家稳定和民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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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读者顾某来电:我即将毕业参加工作。请问,社保卡必须本人去办理吗?答: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经办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表》办理申领手续,人社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社会保障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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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损害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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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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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法作为劳动者管理法,更侧重于对当事人双方的保护,并会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有相应的倾斜。社会保障法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属于社会法范围,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和紧密的联系,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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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福灵
- 《2007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保障国际论坛》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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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当前来看,社会保险关系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有效接续,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社会保险关系不能有机衔接的原因有多种,“统筹基金”不能跨统筹地区转移是主要原因.改革“统筹基金”不能转移的政策规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制度,就能够实现社会保障关系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接转,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共担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