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41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16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57454篇;相关期刊211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第三届广西青年学术年会等;诉讼当事人的相关文献由446位作者贡献,包括金信年、于秀艳、刘敏等。
诉讼当事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57454篇
占比:99.84%
总计:257872篇
诉讼当事人
-研究学者
- 金信年
- 于秀艳
- 刘敏
- 娄奇铭
- 张卫平
- 张玲
- 李丽
- 李辉
- 段淑全
- 沈宗汉
- 熊志海
- 王盈
- 白而强
- 贺欣
- 赵海翔
- 钱颖萍
- 陈翠银
- 陶保灿
- 雅各布
- 高爽
- 高翼飞
- Peter Blumberh
- 一光
- 丁立波
- 万选才
- 丛亚平
- 严东篱
- 于利群
- 于宁
- 于跃东
- 付宗碧
- 伊藤真
- 伍光红
- 何晓红
- 何正跃
- 余敏友
- 侯忠泽
- 侯慧娟
- 俞宏雷
- 候慧娟
- 倪志勇
- 兰仁迅
- 兰星兴
- 冯辉
- 刘作翔
- 刘光星
- 刘兴旺
- 刘士浩
- 刘大群
- 刘家华
-
-
芭妮·雅陶都;
覃雪丹(译)
-
-
摘要:
(本法于2016年11月9日第八届老挝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8日第201号老挝主席令颁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法为律师的申请和律师的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原则、规章和标准,旨在帮助律师能正确、公正、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诉讼活动提供证据,维护司法活动,打击侵犯人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给司法活动的进行创造有利条件。以获得人民与境内外投资者的信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
-
徐爱国
-
-
摘要:
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个阶段,都存在着伦理的冲突。基因克隆和编组是否会改变人的本性?人工生殖是否改变人类生产的自然过程?妊娠女子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堕胎吗?医生能将胎儿的基因缺陷告知孕妇吗?医生手术前是否应该征求患者的同意?医生治疗前是否应该告诉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方法?医生能帮助因病痛而厌世的患者自杀吗?医生能放弃植物人的治疗吗?人有死亡的权利吗?伦理的争议意味着法律的冲突,支持者和反对者有着不同法律利益和司法诉求。在法律上,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界定生命伦理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司法机关则通过司法判例平衡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生命伦理转化为法律议题,生命伦理和法律融为一体。生命伦理议题非常广泛,本专题选取四个显著特色的生命伦理争议,展开讨论:不当孕产的生命伦理和司法判例;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理论争议与法律规制;医生协助自杀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死亡想象与神权法观念的演化。通过中西比较、实践与理论结合、立法和司法兼顾的方式,为生命伦理与法律规制考察和研究作一些探索,激发一些思考。
-
-
-
于利群
-
-
摘要:
在司法适用发展的过程中,又被称之为"法律适用",强调国家司法机关结合程序行使司法权和法定职权,对相关案件和工作内容进行处理,这也是一项根据法律法规处理为主的专门活动.股东代表诉讼是指相关人员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者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会结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他公司成员的责任进行追究,从而达到实现其权利的目的.同时,相关法定程序代表着公司对他人提起的相关诉讼.新时期背景下,股东代表诉讼在相关司法程序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故此,探析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司法适用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以法学相关理念为基础,结合司法诉讼制度相关领域的知识,着重分析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现状,并通过三个不同案例明确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司法适用,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相关立法的完善方式.
-
-
马颖
-
-
摘要: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引入检察听证的价值意义,1.保障人权,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检察听证的方式对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办案检察官会和申请人、辩护人等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调,并制作听证的案情介绍和证据清单,在实际的听证过程中,也会广泛听取案件参与人员发表的意见、提供的证据,掌握更全面的案件情况,检察听证的过程正体现了在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中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贯彻了“少捕慎押慎诉”的司法理念。
-
-
至峰
-
-
摘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规则》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诉讼工作: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云审判”的方式在线解决纠纷。
-
-
吴裕航;
廖国辉;
许志和
-
-
摘要:
福建省宁化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矛盾纠纷问题处置从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一个中心,落实诉前引导。成立诉源治理中心,整合多种资源为诉讼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心理疏导、非诉解纷建议,根据案件类型或管辖区域委派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县人民法院28名员额法官挂包16个乡镇和5个行业单位,与平安建设网格员对接,推动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司法确认等有机衔接。
-
-
-
-
-
周欣;
李亚强
-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
摘要:
如何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关键在乎如何尽快让其知道、了解自己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以及应当以何种方式向谁主张,这是诉讼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法律上明确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哪些被告知的权利,国家专门机构应当履行何种告知义务,对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十分必要,同时,只有进一步界定告知的附随义务,构建一个科学完整的告知义务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分析我国有关告知义务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方式、范围、内容、时间及其附随义务探讨了告知程序的基本要素。同时归纳了联合国及国外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对告知义务的规定,指出针对我国法律规定所存在的缺陷,有必要对告知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与完善,同时对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建立相应的配套性制裁机制,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告知程序体系得到完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真正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