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19年内共计87篇,主要集中在预防医学、卫生学、法律、一般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7篇、专利文献96604篇;相关期刊67种,包括法律与生活、证据科学、中国司法鉴定等;
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文献由100位作者贡献,包括叶智宾、宋儒亮、赵敏等。
医疗事故争议—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6604篇
占比:99.91%
总计:96691篇
医疗事故争议
-研究学者
- 叶智宾
- 宋儒亮
- 赵敏
- 陈思
- 黄丽丽
- 严少华
- 伊萍
- 傅仲君
- 储影
- 公培峰
- 刘剑
- 刘宇
- 刘莉
- 史晓东
- 吴国芳
- 吴小琴
- 周静华
- 娄继权
- 崔书克
- 张丽青
- 张亚菁
- 张子龙
- 张宝伟
- 张志浩
- 张文吉
- 张晨
- 张步振
- 张玮
- 张艺
- 戴飞
- 曹清
- 曾予
- 本刊编辑部
- 李佳瑞
- 李士明
- 李幼平
- 李晓杰
- 李超
- 李跃云
- 李铁军
- 杨金社
- 汪元河
- 汪炳琳
- 王书杰
- 王凯戎
- 王华
- 王学群
- 王忠心
- 王晓霞
-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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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济宁市医患维权协会于2005年12月9日经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批准成立,是全国首家维护医患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济宁市司法局。协会主要职能是支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或协助其他解决方式,并致力于医患纠纷防范硏究。协会设有济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调解办公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处和法官工作室等,搭建了医患纠纷调处多元化平台,实现了医患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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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赫;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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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2.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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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奋飞;
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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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通过对37例医疗事故争议的审核和鉴定,探讨争议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真正做到依法行医、依法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方法 共选取2010年本市医疗事故争议37例,其中法院委托13例,卫生行政部门移交10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14例,由本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进行技术鉴定.结果 鉴定属于事故的16例,事故率为43.24%.其中一级医疗事故3例,占事故总数的18.75%;二级医疗事故1例,占事故总数的6.25%;三级医疗事故8例,占事故总数的50%;四级医疗事故4例,占事故总数的25%.无证行医未下结论1例,占争议总数的2.7%.37医疗事故争议议案中,年龄最小的6个月,最大的72岁.其中年龄在20 ~50岁之间的案例有28例.占75.7%.结论 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依法行医、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是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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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秋郧;
郑水平;
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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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医疗需求逐步提高,而医疗技术水平未能与之同步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事故争议在医疗机构时有发生.如何使医疗事故争议这一困扰各级医院领导阶层的现象最小化,各家医院均进行了不同的尝试.在医疗质量管理过程中,笔者通过三个方面,严格知情同意制度的执行,让医患双方充分沟通,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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