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累犯
单位累犯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0年内共计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7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3184篇;相关期刊54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单位累犯的相关文献由74位作者贡献,包括周建达、马荣春、杨凯等。
单位累犯
-研究学者
- 周建达
- 马荣春
- 杨凯
- 陈伟
- 万里涛
- 孙帅梅
- 孙振江
- 庞旭
- 张华生
- 张蓓蓓
- 毛万国
- 王建成
- 苏彩霞
- 谢应霞
- 乔亚梅
- 于世忠
- 于志刚
- 何镖
- 侯洁
- 侯静
- 刘婷
- 刘良
- 刘鑫
- 刘鹏
- 吕紫腾
- 吴泱
- 周佺
- 周振晓
- 周玉雄
- 孙丽
- 孙建荣
- 孟传香
- 崔吉学
- 崔磊
- 巢红叶
- 干银菲
- 张夕芬
- 张恒
- 张慧聪
- 张耀嵩
- 徐澍
- 朱小童
- 朱林焱
- 朱颢
- 李慧敏
- 李月
- 李江贞
- 樊晓宁
- 江献军
-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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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琦;
徐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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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犯罪存在犯罪主体和刑罚承担主体分离的现象,相关自然人所受自由刑不应与单位所受刑罚等同,以自然人自由刑为基准确定单位累犯存在困境.即便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后,以罚金刑为基准确定单位特殊累犯仍有困难.因此,我国现行累犯制度无法适用于单位.单位的人格来自法律的拟制,单位的人身危险性具有中断性和可变性.此外,考虑到我国单位犯罪从属于自然人犯罪的现状,增设单位累犯在我国刑法体系下也有困境.除对单位适用特别没收和判处较重罚金外,我国刑法应对涉及单位犯罪的各种情况进行类型化区分,将自然人在前后罪中一致的情形纳入自然人累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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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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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法律对单位累犯尚无明确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单位累犯较之自然人累犯的社会危害性更大.立法规制单位累犯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有关单位累犯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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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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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立法者对于单位累犯现象的关注总体上显得不足,且我国立法中尚无明确单位累犯制度及规定.通过对单位累犯成立要件进行详细构建,成立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罪质要件、刑度要件、时间要件四个方面,笔者对这四个方面进行系统构建,以期能为单位累犯的立法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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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立泽;
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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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单位组织体责任论,单位制度瑕疵彰显单位危险人格,当单位危险人格连续引发单位犯罪时,适用单位累犯制度并不违背累犯的一般原理。单位累犯制度包含两个层面,在形式层面是因单位危险人格对单位加重处罚:在实质侧面则是因单位利益群体之行为偏差,进而对其加重处罚。不同于一般累犯,单位过失犯罪及单罚制罪名均可彰显单位之危险人格,具备成立单位累犯的可能性;在单位初犯与再犯之间,因单位组织形式发生变动以致有单位利益成员加入时,适用单位累犯制度并不违背刑法人权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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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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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累犯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本文认为累犯制度在几千年的历史变迁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漫长的发展过程,但时至今日,累犯制度仍在细节上体现出一定的制度设置上的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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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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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犯罪在当今社会十分普遍,单位的二次、三次犯罪也不鲜见,单位的屡次犯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单位犯罪,并没有认可单位累犯.纵观其他国家刑法的规定,有的国家将单位累犯明确规定为法人累犯,并对其作出了具体的刑罚处罚.面对日益猖獗的单位屡次犯罪层出不穷的现象,我国刑法没有相关的单位累犯处罚政策.如果能将单位累犯立法化,构建适合我国的单位累犯制度,惩治单位累犯的措施,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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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银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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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刑法明确规定单位能构成犯罪,却没有设置单位累犯制度.单位累犯具有比普通单位犯罪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然而由于立法的缺失,对此现象的惩罚打击力度显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本文将结合我国单位再次犯罪的现状,同时借鉴国外相关的成熟立法,探讨在刑法中增设单位累犯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单位累犯的构成要件及处罚原则上,提出单位累犯立法的具体构想,以完善我国现行刑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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