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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35年到2022年内共计52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154篇、会议论文135篇、专利文献569篇;相关期刊172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79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度年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刑事责任的相关文献由4800位作者贡献,包括李文成、赵秉志、刘长秋等。

刑事责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154 占比:87.98%

会议论文>

论文:135 占比:2.30%

专利文献>

论文:569 占比:9.71%

总计:5858篇

刑事责任—发文趋势图

刑事责任

-研究学者

  • 李文成
  • 赵秉志
  • 刘长秋
  • 侯国云
  • 张旭
  • 杨涛
  • 刘宪权
  • 周振杰
  • 张继钢
  • 李涛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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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玉琳
    • 摘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其可能的风险也不可忽视,不论是无人驾驶汽车的自主性活动还是外在的干扰或侵入,都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认为无人驾驶汽车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并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是缺乏可行性的,最终还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人的身上.但是若依照我国现行刑法对无人驾驶汽车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和量刑会存在诸多问题,而对其进行规制又是必要的.合理的责任负担不仅可以约束相关主体的行为,防范风险的发生,也能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 商浩文; 李济芳
    • 摘要: 金融犯罪的有效治理关乎金融安全系统性风险的防范。金融证券市场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享有的权利与其承担的责任严重失衡,导致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的事件频发,引发金融风险。为与《证券法》相衔接并契合我国重视资本市场改革的趋势,经过《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十一)》两次立法扩张,刑法在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条款下均单独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立法修改通过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立法技术强化了刑事制裁的力度,以制裁行为方式的多样化织密了刑事制裁的法网,以刑罚的严厉性凸显了对证券犯罪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面对立法上不断扩张的趋势,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刑事案件时,仍应恪守刑事法治原则,结合公司法等前置法的规定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认定组织、指使行为时,应把握控制权的本质要求;对于定量标准上的掌握,应参照现有犯罪追诉标准和同类案件的量刑标准。
    • 李华宝; 李华成
    • 摘要: 《种子法》在最近一次修改中增加了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制度,第78条规定了违反登记制度的行政责任,第91条明确了违反《种子法》可入刑,那么经营应登记而未登记的种子除了承担行政责任外,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本文通过一则实际案例,明确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范围和依据,厘清未经许可经营应登记种子的法律责任,分析此种情形下构成销售种子罪的条件以及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理由。
    • 摘要: 《护理实践与研究》杂志官网是本刊唯一网站:http://www.hlsjyj.com;E-mail:hlsjyjshb@126.com;编辑部电话:0311-85911163,85911463。一段时间接到举报,有不法公司和个人盗用或冒用本刊或本刊工作人员名义,以组稿、代写、代发表论文为诱饵,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上发放虚假广告诈骗钱财。对此,本刊严正声明:本刊没有委托任何公司和个人代收、代写、代发表论文,或代为本刊编辑出版杂志。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本刊将配合国家有关稽查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崔陈一
    • 摘要: 我国的“污染环境罪”已经立法化,并且犯罪主体扩大到了单位,在定罪量刑上也有所细化。但根据2015—2020年有关环境犯罪的相关判决来看,污染环境刑事追责机制仍然有一定缺陷,其中包括:刑罚种类比较单一且量刑较轻;生态环境法益在刑罚体系中未得到充分反映;环境违法犯罪成本较低等。为了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发挥刑法预防和惩罚功能,有必要在立法上将环境法益完全体现在环境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污染环境罪考量多个量刑情节,增加刑罚种类;在司法实践中,确有必要可设立环境污染专门化职能机构,加强对我国的环境刑事责任机制建设。
    • 摘要: 《护理实践与研究》杂志官网是本刊唯一网站:http://www.hlsjyj.com;E-mail:hlsjyjshb@126.com;编辑部电话:0311-85911163,85911463。一段时间接到举报,有不法公司和个人盗用或冒用本刊或本刊工作人员名义,以组稿、代写、代发表论文为诱饵,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上发放虚假广告诈骗钱财。对此,本刊严正声明:本刊没有委托任何公司和个人代收、代写、代发表论文,或代为本刊编辑出版杂志。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本刊将配合国家有关稽查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杨荣宽
    • 摘要: 西安疫情期间,西安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全市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及药店,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其中,一超市因哄抬物价被罚款5万元。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商家及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抗疫防疫大局。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乃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民心所向。哄抬物价的处罚依据,主要散见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的规章中。
    • 杨可涵; 黄捷
    • 摘要: 近年来,恶犬伤人、致人死亡事件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现有法律法规对违规养犬行为处罚过轻,致使违法成本低廉,此为狗患日趋严重的重要原因。解决之道在于重点打击“危险养犬”,将其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惩处力度。在“危险养犬”入刑的制度设计上,宜遵循“严而不厉”的整体指导思想,采用刑法修正方式,对“危险养犬”尚未造成严重损害的危险犯,增设“危险养犬罪”,配置较轻的法定刑;对已造成严重损害的实害犯,参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刘德法; 白雅楠
    • 摘要: 刑事责任论的发展和演进是刑法学说史的重要内容,也反映了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理念更替。晚近以来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该前沿技术的法律规制仍需保持鼎革态势,既要变动原有规范内容,又要彰显稳定的传承延续。在明确人工智能型设备不具有自由意志的前提下,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犯罪问题仍应问责于利害关系人。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的过失犯罪,刑法应在监督过失与管理过失基础上考察成立犯罪的合理性,并以信赖原则排除刑事责任。对于无人驾驶汽车制造商、设计者的犯罪问题,刑法应在算法规制与严格责任框架下考虑入罪路径,同时确立技术中立原则限制刑事处罚。
    • 摘要: 《护理实践与研究》杂志官网是本刊唯一网站:http://www.hlsjyj.com;E-mail:hlsjyjshb@126.com;编辑部电话:0311-85911163,85911463。一段时间接到举报,有不法公司和个人盗用或冒用本刊或本刊工作人员名义,以组稿、代写、代发表论文为诱饵,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上发放虚假广告诈骗钱财。对此,本刊严正声明:本刊没有委托任何公司和个人代收、代写、代发表论文,或代为本刊编辑出版杂志。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本刊将配合国家有关稽查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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