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从所有制到所有权——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宪法解读
【6h】

从所有制到所有权——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宪法解读

代理获取

摘要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乃是我国农村改革和经济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与核心问题。土地制度的变革不仅仅关系到未来中国财富的分配,而且还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努力探索与寻找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的路径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也是贯穿全文的指导思想。
   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农村土地制度,因而解决中国农地问题应以宪法为依据,并对宪法规定有一正确的理解为首要前提。
   本文在给出我国宪法第10条“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是对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之规定的论断后,认为对作为一项制度性规定的土地所有制,既要符合制度性规定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土地所有制的具体特征,特别是进一步要辩明所有制和所有权区别与联系。认为土地所有制作为一项土地制度只是一种经济体制的框架设计和路径选择,它需落实在一定的规范体系上,并通过相应的所有权得以实现。因而,如何从制度走向权利,是解决中国农地问题的关键所在。宪法有关土地的规定,即土地归谁所有,是土地所有制的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制,集体土地属集体所有制,而不能理解为所有权的规定。所有权是权利范畴,是法律制度,它是有着集体法律内容的概念。所有制是宏观的制度设计,内容较为丰富,理论层次更高。如何把制度落实为权利,把权利抽象到制度是现代社会构建的必经程序。
   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和中国农村土地具体使用状况,我认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土地权利现处于一种相分离甚至冲突和矛盾的状况。因此,必须在坚持不动摇我国农村土地公有制基础原则下,通过把农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制度全面、具体地落实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由此才能突破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造成的种种颈口走出一条新的路径。
   因此,我不赞成中国农地私有化或国有化的观点,认为它们都悖离了宪法原则,且不切合中国实际。本文虽倾向于改良化的观点,但也不满意其只从小处着眼而忽略制度缺陷这一大局。文章提出走制度创新的路径,即对中国现有农地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在新的制度框架下设计出既能使新制度有效、良序运转,又能解决诸多实际问题的中国农地农民承包经营权权利体系。并指出这一切都需宪法给予充分的保障,这既是本文的落脚点,也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当然,我也并不完全确信文章中所描绘的路径就一定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但我们相信通过国人不断的探索和努力,一定会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土地制度的道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