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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下认罪的界定

         

摘要

犯罪构成理论直接影响被告人认罪的界定.由于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德日层次性犯罪构成理论下,成立犯罪的基本要素具有同一性,对犯罪行为的价值判断具有同向性,使得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下对认罪的界定存在相通之处.但犯罪基本要素的结构性差异,使得对认罪的界定也存在重大差异,而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自身的特点也影响着我国被告人认罪程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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