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煤炭工业》 >煤炭企业品牌保护刻不容缓

煤炭企业品牌保护刻不容缓

         

摘要

“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载体”。煤炭企业只有将品牌进行商标注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使企业在长期市场运作中积累的无形资产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也就排除了他人抢注行为给企业自身带来的不良影响。实际上,煤炭企业对品牌的法律保护也是对自己良好商业信誉的维护。平顶山煤业集团自1997年1月28日起,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第35类、36类、37类、38类、39类、41类、42类上注册了“平煤”商标。但因为历史客观因素的限制,注册得不尽周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煤炭工业》 |2009年第4期|23|共1页
  • 作者

    赵德坤;

  • 作者单位

    (Missing);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