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制定和实施食品国家标准时要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一则标准修改单说起

制定和实施食品国家标准时要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一则标准修改单说起

         

摘要

2011年3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布了GB/T19661--2005《地理标志产品剑南春酒》第1号修改单。其修改内容看似简单,只修改了2个项目的指标,但产生的效力与影响却很大,需要认真对待,下面加以分析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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