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法律为舆论监督撑起一把保护伞

法律为舆论监督撑起一把保护伞

         

摘要

新闻记者和新闻单位作为舆论监督主体,频繁活跃在现代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舆论监督主体行为、权利义务等提供专门保护的《新闻法》,使得新闻监督主体的行为性质介于“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之间,这种行为不确定性,使得舆论监督行为与普通民众个人行为毫无区别,其结果:新闻记者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权得不到落实,新闻侵权案件中,舆论监督者败诉容易胜诉难……,这种现实与现代社会新闻产业发展的态势,格格不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