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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育儿”:城市养育共同体的远去与当归

         

摘要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独子其子”的公共育儿观念,育儿从来不是只由母亲或某一家庭个体承担的私人化事务。在传统乡土社会,养育是通过家族、村落这种血缘和地缘共同体来共同参与的。现代工业文明的推进和人口聚集带来的城市化效应,打破了中国几千年来田园牧歌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家族和村庄为核心的养育共同体式微。随着集体化时代单位制度的确立,基于业缘、地缘形成的各种单位大院、胡同、弄堂、巷子等作为市井生活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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