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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恩法则”与企业案件管理

         

摘要

对于企业法务或者律师而言,案件应该是最擅长的看家本事,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务和律师最传统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就是打官司、办案子。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是在做案件的处理,还是管理?办案子是事后的补救,是“灭火”的行动,案子结束了,“火”灭了,工作也结束了吗?从企业需求和法务发展趋势来看,答案是否定的。现代法务要求案件工作要案件处理走向案件管理,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防范,通过案件管理提升法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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