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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产品监督检验的误区

         

摘要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起重机械的使用更加广泛,市场对其性能、质量和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起重机制造单位在技术力量、设备设施、质量管理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制造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起重机械产品的安全性能,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起重机械的制造过程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尚未发布关于起重机械的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及监督检验规程,本地区已在塔式起重机等部分项次上开始尝试此项工作。笔者经过几年的监督检验,就起重机械产品监督检验方面存在的几个误区提出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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